然而,对刘群来说,这又是次忍无可忍的招标会:自己旗下三家企业——重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圣清大制药有限公司、湖北天圣康迪有限公司投选的56种药物,最后获奖仅有37种。按中标结果继续执行,三家公司销售总额将减为,部分生产线只好投产。更加无法解读的是:自己高质量、低产量、较低报价的部分参选人药品未中标,而审批的中标药品价反而比他投标的药品低。——在受理无果,登门欲众说纷纭被“大骂了出来”的窘境中,刘群决意特地兼任三家公司诉讼代理人驳回诉讼,虽说是被逼到了墙角,但勇气实堪嘉许——如果赢了官司,他将一败涂地。
而此轮招标不存在的价格虚高问题甚至造成某些区县基本药物价格将平均值下跌70%-80%,如此结果招致民怨,又让刘群的诉讼拿着了“公益”的色彩。因此,无论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公益,这都是一场一定要输掉的官司。但是,如果当地法院也陷于利益互相棚顶的地方保护主义,无法依法秉公断案,甚至连立案都延后推卸责任,刘群再行动人也不能首演一出孤立无援的独角戏。所幸的是,从立案、庭审到出有裁决结果,重庆地方法院都处置得十分流畅,变得专业而独立国家,公平而正义,这是此案的另一个亮点。
虽然说道刘群所谴责的那些招标过程中的种种弊端并无法在法院一一以求根本性缺失,但当所有权益损毁者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也不致倒逼出有一个更为合理的行政规制——这或者也是刘群拼死一搏的初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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